黃之鋒代表律師撤回信件  上訴庭料約4時裁決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8/17 15:43

最後更新: 2017/08/17 15:43

分享:

分享:

曾耀輝攝

律政司就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主席羅冠聰與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3人衝擊公民廣場案提出刑期覆核案,黃之鋒一方昨晚去信法庭提供新增資料,唯經兩度退庭商議後,黃決定放棄要求法庭考慮信中內容,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指做法非常不恰當,對法庭造成困擾,上訴庭現休庭半小時,料於3時50分至4時作出裁決。

法庭內外均坐無虛席,數十名不能進入法庭內及延伸法庭範圍人士,均須於電梯大堂聽取判決。高院地下大堂則約有200人聚集,席地而坐等候判決。